一、申报文件:
1.进口合同
2.发票
3.装箱单
4.提单
5.中检报告
6.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检疫申请材料(含功能用途明细、委托书等);
7.木包装需提供熏蒸证明。
二、注意事项:
1.设备需符合中国安全、环保标准,部分类型需加贴CE标志(若涉及欧盟进口)。
2.旧设备需确保无夹藏违禁品,且功能状态与申报一致。
3.避免低报价格或虚报用途,如实申报设备信息。
4.木质包装需符合IPPC标识要求,避免额外熏蒸延误。
5.如果涉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设备,需提前申请许可证。
三、服务优势:
1.了解进口相关政策,结合企业性质及资质提供进口减免税支持,节省企业进口成本。
2.根据货物的特性,选择合理的包装方式,如减震、防尘等特殊运输需求,确保货物运输不受损坏。
3.提前熟悉货物情况,保证货物在境外CCIC的中检过程中顺利通过,获得装运前检验检疫证书。